时间:2021-04-01 来源: 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新华社南京3月31日电(记者刘威葳)记者31日从江苏省商务厅获悉,4月1日起实施《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》,其中明确预付卡消费应设定15天的“冷静期”,消费者有权在支付之日起15天内要求退款,旨在解决预付卡管理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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