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1-04-08 来源: 作者:  点击次数:
近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“乐高”诉“乐平”系列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,全力支持“乐高”提出的赔偿请求,将一审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由3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。本案终审法院明确指出,“乐平”侵权持续时间长、规模大、获利多、设计和组织性强。依附和模仿“乐高”的恶意意图十分明显,属于严重侵权行为,应严肃判赔。因此,它完全支持乐高提出的赔偿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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